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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黎子阙 于 2017-8-22 20:34 编辑
褐色的皮箱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
甜如糖蜜般可口的誓言在耳边响起了。
“我们结婚吧!”
曾经是海誓山盟的誓言已经成了过去,不再回来了。昔日的甜蜜已经成为脑海里,葬送在最深的记忆层当中。
“是时候做出整理了。”
我翻出沉睡在床底下多年的皮箱。深褐色皮箱布满了一层厚厚的尘埃。拉出皮箱的那一刻,漫天尘埃扬起,尘埃钻入鼻腔里让鼻子敏感的我不禁打了一个喷嚏。
拿起弄湿的抹布,我仔细地把沾染在皮箱上头的灰尘给揩擦掉。白色的灰尘去掉后露出了褐色的面貌。
皮箱上的扣子被我轻轻解开了。我打开了深褐色的皮箱,皮箱里装着一束花,一束新娘捧花。
白色的新娘捧花静静躺在箱子里,还如当初那样漂亮美好。白色的玫瑰花还是如斯娇艳,系在花茎上的蓝色绸缎依然完美如初,仿佛时间被凝聚在那一刻。
花束的旁边摆着一个六格小木盒,盒子里放满了之前我与他旅行的照片。
看着照片的那霎那,我脑海中开始浮现出种种过往的画面。
“……我们唱着/时间的歌/才懂得相互拥抱……”
*** 巴黎埃菲尔铁塔下,一个穿着褐色风衣长裤的女孩站在塔下拍照。风把那女孩乌黑的长发给吹乱了,女孩有些不满的站在塔前,按压着北风撩乱的发丝。
“May I do you a favor?”
风停下后,女孩拨开了遮挡自己脸蛋的发丝,眼前出现了一个俊俏的帅哥。黑发黑眼珠的他,一身欧派打扮的帅哥对着她亲切地微笑。
女孩尴尬的笑着回答道:“May you help me to have a photo shoot?”
帅哥马上点头答应,接过手机为女孩拍照。
这是他们俩相遇的第一个站点,是爱情种子萌芽的发芽地。
独自一人旅行的女孩在陌生的国度里遇上了自己的同乡,两人一拍即合,男孩成了女孩的向导带着女孩在巴黎到处逛逛。
在陌生的国度里,女孩很快就对这个男孩倾心了。也许是爱神丘比特的箭射中了他们两个的心房,爱在他俩的心渐渐萌芽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在巴黎旅行一周后的女孩到了该与男孩分别返国。男孩送女孩到了机场给女孩送行。
分别之际,女孩和男孩交换了联络方式,男孩亦承诺女孩会回国找女孩。
时光飞逝,女孩回国一星期后,男孩果然遵从他自己的承诺,回国后立即来找女孩。
叮咚——
女孩打开了木门,帅气的男生站在门外,“你还记得我吗?”
女孩见到男孩的那霎那,泪水立即聚集在眼眶里,打滚着。下一秒,她便张开双臂,投入男孩的怀抱里,“你怎么那么迟才回来,想死我了!”
“我也想你了!我的贝贝!”
两人相拥,不断地亲吻着对方,仿佛隔了一个世纪才再次相遇那样。
两人的感情发展迅速,没多久,男孩打算回国发展开创自己的事业。两人的感情不断升温,不久后他们俩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求婚当天,男孩带着女孩回到他们相识的地方,埃尔非塔。他在塔前给她求婚了。
“你愿意嫁给我吗?”男孩深情地对着女孩许诺道:“这辈子,我高骏只爱杨贝贝一人,非你不娶!”
一开始的时候,以女孩的个性,女孩觉得羞耻极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男孩是一个怎样的人,女孩清楚得很。要是不答应的话,他肯定会长跪在那里不肯起来。女孩一向心软,怎么愿意忍受男孩这样跪在那里让人看热闹呢?
“我愿意!”
男孩为女孩戴上了戒指。
结婚当天,女孩穿着一袭象牙白一字领的高雅婚纱,握着系上蓝色绸缎的白色玫瑰捧花,站在教堂的大门那,准备踏上红色的地毯上。
女孩正要步入教堂的那霎那,心里出现了不好的预感。
她的右在抽跳着。大家都说左眼跳吉,右眼跳凶。但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女性是不相信这种神鬼迷信之说也不屈居于的传统礼教之下。她不以为意,只当自己没睡好,有些劳累。婚礼如常进行。
白色的拖曳裙摆在红色的地毯上拖曳着,女孩紧握着手上的捧花,一步一步往教堂前方步去。
她感到有些忐忑了,有些担忧。因为教堂的尽头始终没见到她熟悉的身影。
站在教堂尽头的只有牧师,庄严地握着祝祷的经书。
他不可能舍弃她的。他说过非她不娶!
她坚信他们之间的诺言是真的。
她开始慌了。眼看行礼的时间越来越逼近了,可新郎依然不见踪影。在座的宾客们开始出现了骚动,窃窃私语起来。
而后,一个神识紧张,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跑了进来教堂,气喘如牛,“不好了!出事了!高骏他……”
他的话还没说完,女孩手上的捧花已经滑出她的双手,应声掉落在地面上。
尽管四周吵杂得很,可女孩再也听不见任何的声响。吵杂的声音如同默剧慢慢淡去了,沦为与她不相干的背景音乐。她的理智线在瞬间如同橡皮筋般断开了。
婚礼无法进行下去,不得不中断。
*** “我们哭了/我们笑着/我们抬头望天空/星星还亮着几颗。”
老旧的照片最终只能沦为回忆的一部分。手机中播放着我和他最爱的主题曲,那曾经是我们两个的主题曲,现在应该只会是我的主题曲。
记忆该尘封,封锁在这皮箱里。该整理的还是得去整理。
我想我与他不会再相遇,最后我也不会再遇上他,成为这白色玫瑰捧花的主人。
“因为刚好遇见你/留下十年的期许/如果再相遇/我想我会记得你。”高昂的转音成为我这时的最为殷切的写照。
要是我不是再巴黎与高峻相遇,丘比特的箭也许就不会射中我们,也许他就不会因为我而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因为我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风吹花落泪如雨/因为不想分离。”
歌曲已经悄悄地来到了尾声。我悄悄把那曾经对我和他而言都无比珍贵的照片系数放回皮箱里。
记忆也许就该随同皮箱里的物品一样永远沉睡。
摆放在碎花窗帘前的白色月季花开得如此娇艳。皮箱被我阖上,上锁了。我的心,我的情,我把我们之间的爱一并锁在皮箱里。
要是我们能再次相遇,我想我还会记得你,再次亲口告诉你,我有多爱你、多想你、多想不愿与你分离。
(2177字)
后记:写这篇故事写到中间的时候感觉写不下去了,感觉太像典型的爱情偶像剧,我个人不是想要这样的,怎么写着写着故事就变成这样了。OMG!既然写了就这样交吧,我想不到还可以编出什么花样来了。如果有被雷到,很抱歉的说一声不好意思。献丑完毕躲回进皮箱里了。
附注:文中歌曲为李玉刚的《刚好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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