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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烟蒂》 乌云笼罩大地象征暴雨将近。年尾刮起的西北风使大马的天气凉快不少。我刚被老板炒鱿鱼食欲不振,决定到马六甲河附近散步。脚踩几年前买的爱迪达,鞋面已经沾满了洗不脱的尘埃,如树木的年轮般是岁月留下的风霜。 路上总看见大腹便便的阿公在跑步,肚子上的肉一甩一甩,用着一嘴我听不懂的福建话与老伴谈天说地。突然一道闪电打在不远处的河畔,把我吓得不轻。哦,要下雨了。雨落前的空气充斥着一股酸酸的味道,一定不是我的错觉。 我攥着伞逃进河边一排店面的其中一家,才发现其实是家餐馆,往左手腕一看刚好午餐时间到了。就地而坐,开始点餐。2007年再度回到这个熟悉的地方恍若过了几辈子,但好像没什么变化。游客一样多,老外都偏爱这地方,犹如东方的威尼斯。河岸两边的旧式店屋散发着浓厚的文化香气,一到夜晚五彩斑斓的灯就被点亮,更显浪漫与风情。 曾经停留在记忆深处的老房子如今已被改造成民宿、餐厅、小酒馆和商店,淹没了小时候装进眼里的风景。隔壁桌一对情侣面对面坐着调情,男方金发碧眼,让我忆起19世纪高中时代的一个男孩子。 高三那年读的是吊车尾班,大家都不怎么念书,老师的注意力也都放在重点班。于是班上的女孩儿每天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八卦,男孩则讨论哪个妹子更正点,身材最引人犯罪。我的位置在最后一排,而恰恰好教室后面就是他们的聚集地。我时常从他们口中听到黄姐的名字。 黄姐是我六年的同桌,比我大五岁,在她眼中我们这一群自称社会人的高中生都是屁孩。她从不跟我谈马来西亚历史,只会谈她的光荣留级史,每天说得口沫横飞把唾液溅在我脸上,我时常怀疑她为什么不要出本书专门写这个而来折腾我的耳膜。但是她人长得漂亮,又会打扮,跟在她的屁股后头男孩子们都不会来招惹你。我占了她的便宜那么久,也不舍得对她发脾气。 “为什么男孩子明明喜欢你,但看见你就变缩头乌龟。”“啊,因为我男朋友很帅!”那天我突然不想重复踏上枯燥乏味的回家路程,翻过了围栏逃了课就为了去见一眼她传说中的男朋友。我们拽着没装多少书的书包一路狂奔,瞬间就到了一条不知名的河边,以我寡淡的知识含量也没闻过这条河的名堂。 黄姐走进一家闹哄哄的老旧俱乐部而我尾随其后。 里边于我而言是一个新鲜的世界。桌球台上堆满酒水的瓶瓶罐罐,全是我没见过的牌子,地板上散落的扑克牌混着脏兮兮的尘土。我随意捡起一张JOKER把玩着,翻面一看背面沾满了不知名的动物排泄物,立马撒手扔回地上。一边使劲用衣服擦手被弄脏的那面,一边安抚着差点一命呜呼的小心脏。 抬头一看才发现黄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莫名有些着急。只见前方黄姐艰难地拨开众人朝我走来,隔着一个刚醉酒嘴里唱着《海阔天空》的人扯我的衣袖子,我一把被她拉走。视野不被遮挡后才发现这俱乐部其实不大,只有两张桌球台,而且都旧旧的看起来不太常保养的样子。 她领我走到一张角落的红色沙发坐下,刚坐下就发现不太对劲,原来沙发的支脚少了一个。 黄姐喊了一声我没听过的名字,房间里头马上窜出一大伙人,个个穿戴花衬衫金链子,耳洞比我老妈用的香水还多,有些还打到耳软骨去了,听说很疼也很难愈合。他们哪儿来的勇气。 那个领头的就是这家俱乐部的老板,叫希文。我想我这种智商65的都能猜到,他就是黄姐的情人。因为他在人群中实在太耀眼。一群人中,只有他能衬得起黄姐。只不过我想象的是多金、气质凛然的富二代,结果是痞里痞气的不正当分子。 黄姐与他们认识多年,我想应该是从学生时代一起混日子过来的朋友,所以才会特别熟悉,她马上就撇下我自顾自地去嗨了。于是我就像一个来自不同维度的透明人,又天生一脸生无可恋,我不说话也没人会注意到我。我在那呆坐了2个小时,只是有人偶尔会不小心瞥见我,讶异为什么一个外来人出现在这儿,除此之外也没有进一步交谈。我只好低着头思考人生,不知为何自己会就这样跟着黄姐来到这里,像被蛊惑一般。 周围散发的酒精味使我昏昏欲睡,即使我根本没与啤酒有任何亲密接触。在我和周公商定几点记得在梦中迎接我时,突然一下子弹坐起来,只因一个被甩到我手里的高档zippo打火机:“会点烟吗?”希文一下子坐到我右手边的位置,叼着烟口齿不清。我们相隔不远,我的眼里都映着他混着异域风情的五官,但又不难看出有亚洲人的特色。我试着用我匮乏的生字去形容他第一眼给予我的感觉,因为他是个好看得能让人记住的样子,有点类似年少时期的小李子,并不是千篇一律的那种。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不会吗我教你。他手把手地教我点烟,指腹在打火轮上轻轻一滑,啪一下火光就被点燃。我感到非常神奇,于是开始全神贯注地研究它,直至能熟练得使用其为止。眼看着火光被我唤起又熄灭有种不知名的满足感,身旁的人醉醺醺地吐出烟圈,煞有兴致地看我不经同意就玩别人的打火机。这时有人开始喊着转场转场,不断重复,希文一声走吧让大伙儿止不住欢呼雀跃,周围仿佛炸开了荧光色的烟火。 我眷恋这瞬间脱离世俗的奔放感,可以不顾忌任何琐事地把灵魂放纵至云边。一群人的狂欢就是一个人的归属,置身于天堂般的快乐狠狠将我笼罩,我想把这空间永远上锁珍藏,留给下辈子回味。 宿醉也许是个会传染的疾病,不然我怎么会感觉自己头脑昏昏的。主动把手搭在一个陌生人的肩膀上说我和你们一起吧,我陪你们一起浪迹天涯。此刻我谁都不是。我们穿越粉色的霓虹灯,对大半夜叫卖的小贩置之不理,前方的路明明晦暗,可我们依然能肩并肩高歌一曲,最后在一片橡胶林里止步。抬头仰望被树叶隐约遮挡的夜空,只有星星的光芒倔强地穿过它映入眼帘。想起以前唱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几对包括黄姐和希文在内的情侣开始情不自禁地做出一些少儿不宜的举动,而我一个孤家寡人只能默默与橡胶树作伴。夜真的美,适合与月光为邻,宣泄不可告人的心事,藏匿了眼角孤寂的泪。 当时光飞跃至遥远的未来,当我渐渐遗忘所有陈年往事,我始终记得向我走来的一双湖蓝色眼睛,它把星光尽收眼底,可以与夜色媲美。甚至他被晚风吹乱的棕色发丝,也是住在月亮上的嫦娥无法与其相比的绝色。 9 `" R' v2 i+ q0 o9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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